在《圣经·旧约·出埃及记》中,摩西的英文是Moses,在希伯来语中,“摩西”指“从水里拉出来”的意思。摩西是以色列人的领袖,公元前13世纪,他受到上帝的指示,把在埃及受奴役的两百多万以色列人民解救出来。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经红海穿沙漠,逃离埃及人的追杀。但在途往迦南的过程中,沙漠气候干燥贫瘠,神在暗中相助,在缺水的时候,要摩西伐树丢到脏水塘里,水就变甜;荒野中举杖击石,水便流出;并且在面临饥饿危机时,上帝又降玛纳使人充饥。以色列人原始本能强烈,“心思善变意志不坚定,贪图安逸,不肯吃苦。”[2]上帝欲使以色列百姓成为令人满意的子民,让摩西带领他们经历诸多磨炼,且用美好的品质感化他们,用律法和戒令来训导他们。最终摩西带领犹太人在残酷的沙漠环境中流浪了四十年,最后到达神所预备的流着奶和蜜之地——迦南。以色人的摩西成为以其高瞻远瞩不畏艰难险阻来拯救以色列民通往美好家园的领袖。
与《圣经》中的摩西一样,《野草在歌唱》中的摩西拥有许多共同的特质。他在出场时说的一句话就是“我要喝水”,与《出埃及记》中的水的意象相关。后来他用水洗盘子,在树荫下用水洗澡,以至于玛丽看到他流着皂沫的上半身后受到强烈的感官刺激;他安慰哭泣的玛丽时,递过去一杯水以表示关心,获得了玛丽的好感,也用水滋润灌溉着玛丽的情感荒原。“水”代表了奔腾流动的生命与活力。在这个干燥贫瘠的非洲农场上,水是宝贵的生存资源。摩西用水打理好这个破碎的家庭,将生命之水带到玛丽枯萎的生命中。不仅如此,摩西还忍受着殖民者的压榨,包容着玛丽的缺点,给她带去精神的慰藉和情感的满足,将她带出过去的死气沉沉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