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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告摄影的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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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摄影是工商业界运用摄影手段,推销商品的一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广告摄影不同于美术广告、文字广告,它通过摄影这一独特的造型手段,把商品生动、优美、突出地表现出来,给人以真实感和可信性,从而达到吸引顾客、介绍商品的目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广告摄影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

广告摄影的表现手法很多,没有一个既定的框框,但是常见的有这样三种:

直接表现法。这种表现手法是在画面的显著位置上表现商品的外形、结构和质量,这种广告照片的主体是所要介绍的商品。广告摄影作品的宗旨就是把商品的色泽、质感以及外部形态突出地表现出来,使商品的色泽、质感逼真,形态清晰,以引起顾客的购买欲望。画面构图要简洁,影调要明快,背景与主体要和谐。工艺品、食品以及轻纺产品的广告常采用这一表现手法。

图6-24 《伊利/中国强篇》 海鸿 摄

间接表现法。采用间接表现法的广告照片,不直接、不突出表现商品本身的形态、质感,而采取引入式,把与商品完全无关的题材做照片的主体,只在不显眼的位置宣传商品。它借着与商品无关的题材的魅力,来吸引人们的注意。人们在欣赏照片的过程中,往往要旁及附近的商品宣传,从而起到宣传商品、推销商品的目的。如外贸部门印刷的年历广告,大都采用这种方法,主体照片多为名胜古迹、风光花卉等,而在画面的压角宣传商品。另外也可用启发式,通过对商品的使用效果的宣传,来宣传商品的性能、质量,一般也不直接表现商品的本身特征(如图6-24 )。

结合表现法。这是一种把商品和使用结合在一起来表现的手法。它把商品与有情有境的陪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陪衬的烘托,加强主体的表现力。这种广告照片不仅有实用价值,也有一定的艺术欣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