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崇拜的第一要义,就是挖空商品的意义,藏匿真实的社会关系,然后再使想象的/形象的社会关系趁虚而入,在次级层次建构意义。生产虚位以待,广告补注新血;真实在想象遮掩之下,无影无踪。如果生产的社会意义没有消失,市场的社会意义又怎样出得了头?话说回来,在资本主义产权结构下,哪里又容得了生产的社会意义被人熟知?皮囊中空的商品形式,终归要有某种意义加以填塞,再怎么肤浅也绝非所问。
就因为这个原因,看来“琐碎微不足道的”广告,才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本质”上,广告替商品披上的外衣并不是虚假的意义,只不过是,广告是在无人的空城,封地自作堡主。[1]
——苏特·加力
在早期人类学理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以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中,“拜物”概念都被运用过。人类学家用这个术语描写早期社会的一些宗教仪式,其中某些物品能够捕捉住自然之力,治疗伤痛疾病,还能作为保护神把快乐带给拥有它们的人,并且能够激起浪漫的爱欲。此外,这些东西本身还被认为具有生命力。马克思认为拜物现象指的是商品仿佛有了自主性,有了自己的生命,足以自行与人和其他商品产生互动关系。弗洛伊德则把拜物作为临床诊断的术语来使用,描述的情境是如果没有某种特定的与性无关的东西存在,性行为则无法完成。依此而言,拜物/恋物的功能在于创造若干条件,使得某些社会关系的完成具有可能。
[1] [美]Sut Jhally:《广告的符码》,冯建三译,96页,台北,远流出版事业公司,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