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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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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媒介即信息:消费总体性

1964年,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一书的开篇就提出“媒介即信息”的观点。他认为:“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1]

《理解媒介》一书的副标题是“论人的延伸”,因为在麦克卢汉的定义里,任何一种技术,只要它是人类身体、思想、存在的任何延伸,它就是“媒介”。例如,“服装”是皮肤的延伸;“住宅”是人体温度控制机制的延伸;“货币”是内心希望和动机的延伸……麦克卢汉认为这些事物都是“媒介”。

任何媒介或技术的“信息”,是由它引入的人间事物的尺度变化、速度变化和模式变化。例如,铁路的作用,并不是把运动、运输、轮子或道路引入人类社会,而是加速并扩大人们过去的功能,创造新型城市、新型工作、新型闲暇。这样的变化与铁路媒介所运输的货物或内容是毫无关系的。电话的引入不仅使得人们可以进行远距离交流,而且拓展了谁可以与谁交谈的界限,从而危及了现存的阶级关系;它甚至改变了求婚模式以及风流韵事的种种可能。同样,电灯的引入极大地改变了大众休闲与文化,夜间的观赏型娱乐活动对大众文化的深刻影响便是电灯带来的产物。

麦克卢汉关于媒介本身就是一种感知模式的理论,揭示了媒介不仅是形式,而且就是内容。相同的内容用不同的媒介去表达,效果则完全不同。在这里我们看到形式主义关于“形式就是内容”的理论在媒介理论上的一种复现:不是信息决定媒介,而是媒介决定信息。媒介就是本体。用什么样的媒介,讯息就以什么样的方式显示出来。媒介不仅决定了主体的感知方式,也决定了客体的结构模式。这里我们也看到符号学关于“人通过符号认识世界,世界通过符号呈现出来”的理论在媒介理论上的一种复现:人是通过媒介去认识世界的,世界是通过媒介呈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