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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海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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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共进行了61次的大规模漕粮海运,前后延续八十余年。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以祭海神、组建船商会馆和涌现出大量诗歌的局面,使得漕粮海运文化蔚然兴起。

宗教信仰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人们的眼中,天后、风神和海神关系海运安危,故祭祀活动历来受到重视,其中尤以人们对天后的祭礼为重要。清初,政府对加封天后之事即颇为关注。康熙十九年(1680)、乾隆二年(1737)、二十二年、五十三年及嘉庆五年(1800),清廷曾先后对天后加封“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宏仁普济”“福佑群生”“诚感孚显”“神赞顺垂”之神的名号,以示推崇。

《重订江苏海运全案》

道光六年(1826),清廷首次推行漕粮海运,结果祭祀活动便被提上工作日程。二月初一日,是海运船只初次放洋的时间,江苏巡抚陶澍随即赶到宝山县漕运船只的出海口处,祭风神、海神,并前往上海县黄浦江岸的天后庙敬香,以祈求海运平安。此次海运分为两批进行,在第二批漕粮交兑结束后,陶澍又上疏道光帝,奏请加封海神。他声称,第一次海运船只行经黑水大洋时,迭遇风暴,“危急时若有神助,并未损失一人。即有遭风断桅,各船米石毫无漂失,利漕安澜”。六月十七日,道光帝降谕:“览奏实深钦感,着发去大藏香十柱,交陶澍祗领遣员诣各处神庙,敬谨祀谢……并发去御书匾额,交该抚敬谨悬挂,以答神庥。”他还为天后加封号“安澜利运”。通过君臣的互动,以加强神灵是在保佑漕粮海运的印象。

到了二十八年,清代实施第二次漕粮海运,与道光六年的情况完全一样,他们对海运善后事宜的处理仍然是从加封海神开始。根据江苏当局的奏请,礼部对加封之事进行了议复,议复称,江苏巡抚陆建瀛于督办之初,即叩祷天后、风神、海神,结果仍然利漕安澜,“并无一船松舱伐桅之事”。参考原来的规矩,他们决定此次加封天后为“恬波宣惠”,风神为“宣德赞化”,海神为“灵昭镇静”。此后,随着历次漕粮海运的进行,天后又迭受加封,甚至其左右护法也得赏赐,敕封金将军、柳将军,以至于到最后,礼部都不得不表示,必须要对封号进行限制,否则,“转不足以昭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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