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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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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逐渐形成一股以女权运动、环保运动、社群运动等边缘群体为主的“新社会运动”。这股新社会运动对现代社会结构、社会实践、文化以及思维模式提出了挑战,尽管它们关注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在政治上,均批评现代西方民主对边缘群体政治权利的忽视,要求为其争取更多的平等参与权,并为此构建了一种极端的新型民主理论。这就是被称做当代西方民主理论发展新阶段的后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

后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是基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汲取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借助解构主义方法,在后现代主义的思维方式下展开的对晚期资本主义的政治批判。它试图构建一种用民主和多元的观念替代阶级观念的社会主义规划。总的来说,这种民主理论“并不是关于政治体制的陈述,它是以建基于‘开放性’与接合之上的新联合想象来取代在经济、政治和身份之间建立的陈旧的马克思主义的联合想象的一种尝试,这种尝试建立在公民权、多种多样的压迫形式、权力及抵抗这些观念之上”,[1]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政治理论综合体,包含了各种不同的民主主张。其具体表现形态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是以福柯、德里达、拉克劳和墨菲为代表的政治民主理论,尤其是拉克劳和墨菲最为典型。他们致力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研究,在《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民主的多重维度》《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政治的回归》《民主的悖论》《论政治》等一系列著作中,提出了“激进多元民主理论”。他们主张在不放弃自由民主意识形态的前提下,在激进和多元的民主方向上,通过“彻底化和深化民主革命”通向社会主义。他们把激进多元民主概括为“竞争性民主模式”。该模式被称为是在占主导地位的“集合式民主”和“商议式民主”之外的第三种民主模式。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敌对的维度在社会中既可以表现为真正的敌对关系——可能导致政治联合体的毁灭,也可以表现为竞争或对手的关系(友好的敌人)——存在共同支撑政治联合体的“矛盾性共识”。民主政治的真正任务不在于达成共识,而是把政治中不可根除的对抗转换为竞争。在不同主体之间的竞争中扩大和深化自由民主的原则,消除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从而在不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实现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