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夕
我独自行走在寒光闪烁的暮色里。世纪的余晖一点点地消失着,由一种苍凉的血红慢慢变成一片晦黯。城市的欢乐正一点点漫上来,灯火迷离,霓虹耀眼,节日的气氛像夜幕中的潮水,不可阻挡地上涨着。
一对热恋中的年轻人旁若无人地相拥在路边,在夕光中热吻着。他们身后人影寥落的商店的门口,是另外两个完全赤身**的假人体模特儿,她们比相拥着的年轻人更自在和自然—她们站在那里已经整整一个冬天了。大街上的人们朝着不同的方向,全都急匆匆地,他们是在回家,或是赶赴什么聚会。有身份的人坐在豪华的公车里,司机不时骄横地揿动喇叭;另一些人则在略显焦急地打的,更多的人—那些真正的百姓,依然是噤若寒蝉地骑着自行车,穿行在凛冽的北风里。社会,在这个时刻的社会,才真切地显现出了它对每一个人来说的那种不同。但不管怎么说,他们还都是有家的人那!那些乡下来的民工,却还趴在一条被挖开的马路中间,从深沟里往上掘土,他们根本就没有去关心这个日子,就像城里人从来没有关心过他们一样。就在那条街上,一家小餐馆里正播放着那首美国人吹的萨克斯曲子《回家》,一丁点儿忧伤,一丁点儿诗意。但这诗意对那些嘴里呵着热气的乡下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但没有一个人活在时间之外,时间的河流正在裹挟着所有的一切向前,一个世纪就要结束了,一个千年就要过去。
我从五公里之外的地方步行回那个属于我的家。时间还早,我要用我的步行尽量贴近并丈量这剩余的时间,表达出我对时光,对这个世纪和千年的留恋。尽管我深知这一切不过都是虚构,时间是无始无终的,宇宙中本没有时间,不过是因为人用他们渺小短暂的生命去丈量了无限,所以才有了时间。一百年,对于一个人来说,已经是一个难以逾越的壕堑,一个人如果能填满一个百年,那就是稀世之福,终于天年了;而一个千年,对一个人来说,足以构成一个关于历史的概念与梦幻了。活着的人们都是幸运的,他们成了他们自己虚构的时间盛筵的目击者和分享人。好比从一个无际的大海经过了一线礁岸,又跨进了另一个无际的深渊,但他们毕竟看见过终点,而在下一个千年到来之前,他们的许多代后继者将只有在无涯无际的深渊里遨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