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城[1] 韩俊强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前所未有的重大战略意义。包容性增长的发展思路下,以“以人为本”为指导思想与基本理念,在充分遵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与社会管理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确立科学化社会管理的主客观测量指标,建立一套以衡量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目的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实现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具体测量,是实现社会管理科学化、可操作化,建成科学高效的社会管理体制的有效路径之一。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管理指标体系是实现社会良性运行和治理的关键,有助于全面、客观、合理地衡量社会管理水平,能够为政府制定相关社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使国际、国内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间的社会管理水平比较成为可能。
一、引言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强调要“标本兼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指出:为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我们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由此可见,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事实上,自《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出现“社会管理”一词以来,我们党在社会管理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探索就从未间断。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中分别在阐述“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两次提到“社会管理”,明确指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2]。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基本方针,强调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党的十八大对社会管理进行了重新定位,提出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第一次将社会管理与改善民生并列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