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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治理视角下的生态城市建设路径探析——以天津中新生态城建设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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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泽民[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城市正在从概念走向实践。生态城市建设和管理与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一个多中心治理过程。天津中新生态城对多中心治理格局下的生态城市建设与管理进行了积极实践,探索了生态城市建设的具体路径,为其他地区建设生态城市提供了借鉴。

生态城市作为对以工业文明为核心的传统城市化运动的反思、扬弃,体现了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文明的交融与协调,它在本质上适应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标志着城市由传统的唯经济增长模式向经济、社会、生态有机融合的复合发展模式的转变。正如自然界的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多元的系统一样,生态城市的建设与管理也不是一种单向度的政府治理行为,而是多种力量相互作用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本文拟以天津中新生态城的开发建设为例,对多中心治理框架下的生态城市建设路径进行分析。

一、生态城市概念的提出与实践

生态城市(Eco-city )概念是在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来的,一经出现即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目前学术界关于生态城市的概念较多,尚无一致定义。著名学者颜京松、王如松认为,生态城市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调整生产和消费方式、决策和管理方法,去改造传统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模式。[2]黄光宇教授认为,生态城市是根据生态学原理,综合研究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并应用生态工程、社会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与技术手段而建设的社会、经济、自然可持续发展,居民满意、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住区。[3]王发曾认为,生态城市是以现代生态学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生态系统的科学调控为手段,建立起来的一种能够促使城市人口、自然、资源和谐共处,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的城镇型人类聚落地。[4]综合上述观点,笔者认为,生态城市是指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技术、文化与景观充分融合,人与自然的潜力充分发挥,居民身心健康,生态持续和谐的集约型人类聚居地。广义的生态城市,应该是建立在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基础上的一种新文化观,是按照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有效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生产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