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响乐欣赏十八讲

二、“贞洁的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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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拉姆斯画像

约翰尼斯·勃拉姆斯1833年出生在德国汉堡,他的父亲虽然是市立剧院的低音提琴手,却并没有给孩子很好的教育。勃拉姆斯的音乐课程大多是靠自学的,直到12岁的时候,才随本地的一个有名望的音乐家马克森学习。他教勃拉姆斯学习巴赫与贝多芬的作品,并且要求极为严格。14岁时勃拉姆斯已是一位出色的钢琴家,他公开演出了自己创作的变奏曲,使人相信又一个天才诞生了。1853年,20岁的勃拉姆斯受邀担任匈牙利小提琴家雷曼尼的钢琴伴奏,随他一起巡回演出。在旅行期间,他认识了另一位小提琴家约阿希姆,并通过他结识了李斯特和舒曼。舒曼听了勃拉姆斯的作品之后,在他的音乐杂志上发表了著名的论文《新道路》,对勃拉姆斯大加赞扬,称其为“小鹰”,“他发挥了自己的力量,表达了我们时代最高的理想”。虽然勃拉姆斯因此出了名,但舒曼的错误是他满以为这只“小鹰”会与李斯特和瓦格纳为伍,成为浪漫主义“未来音乐”的新生力量,谁会想到日后他会站在瓦格纳和李斯特的对立面上呢?

1858年,勃拉姆斯就任德特莫尔德亲王的合唱团指挥,开始了他的专业生涯。通过这个工作,他深入了解了不同时代和风格的合唱艺术,锻炼了合唱写作技巧。

年轻时的勃拉姆斯

1862年,勃拉姆斯离开德国来到维也纳。此后的35年里,这个城市一直是他活动的中心。在此期间他不仅以钢琴家的身份从事巡回演奏,而且还担任过维也纳“音乐之友”协会合唱队与乐队的指挥。当然,他大部分的时间是在潜心作曲。他的名声传遍欧洲,他在生前就看到了专门演奏他音乐的音乐节。所有说德语的国家和地区都邀请他去指挥他自己的作品,但他拒绝了来自英国的邀请,即使是剑桥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也不能打消他对英吉利海峡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