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毓黻先生学有渊源,学养深厚,他1944年在四川三台东北大学近代史研究学社讲学时说道:“余之治学途径,大约谓始于理学,继以文学,又继以小学,又继以史学。”[1]
这是金先生对其前三十年治学道路的总结。金毓黻早年从治理学入手,精熟宋以来理学著作,“渍于义理者甚深”,“故于任事事人,皆守皎然不欺,蒙难而贞之义”;[2]理学修养不仅成为其治学之基,而且是其立身之本。“自戊申(1908年)迄壬子(1912年),则喜购古文家专集。”[3]在他22岁至26岁期间,勤于文学修习,又打下了深厚的古文基础。他主张研究史学必须以文学辅之,认为史之文字尤其应该“翔实高简”,既要“雅而能健”,又要“举重若轻”,此外不能有“格格不吐”之病。在27岁至36岁期间,他逐渐注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之学。金毓黻就读北京大学时,师承国学大师黄侃,同时又受朴学大师章太炎影响,汲取了古文经派的治学方法。他不仅推崇章氏“实事求是”、“以治史的方法来治经”,[4]将语言文字与考古文物并视为史学两大资料来源、力求实证的观点,而且将其进一步阐发,认为文字之学是“读古书之门径,不得其门则无以晓其理、知其事。”[5]有了以上循序渐进的学养积淀,金毓黻先生直到37岁以后,才完全将治学兴趣和重点转向研究史学。他对清代史学家钱大昕推崇备至,称其“于史籍致力最深,旁及舆地、金石,致为精绝”,“为乾嘉间学者首屈一指”[6]。金毓黻先生治史之初,即采用钱氏治学路径,用治经之法以治史。他在日记中写道:“余之研史,实由清儒。清代惠、戴诸贤,树考证校雠之风,以实事求是为归,实为学域辟一新机。用其法治经治史,无不顺如流水。且以考证学治经,则等于治史。古之经籍,悉为史裁,如欲究明古史,舍群经而莫由。”[7]正是基于以上的严谨治学和坚实基础,金毓黻先生出版了《中国史学史》《宋辽金史》《辽东文献征略》《东三省丛编》《渤海国志长编》《奉天通志》《辽海丛书》《东北通史》上编等大量的专著和文献,成为史学界的一座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