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艺术,引发了不同的美学理论;对不同艺术的解读,需要不同的美学理论。人们在评判艺术时之所以出现了诸多分歧和争议,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发生了范畴错位,即采用的美学理论与评判的艺术现象不相匹配。比如,如果用现代美学理论来观照当代艺术,就会出现诸多困惑;同样,如果用当代美学理论来评判现代艺术,也会出现诸多不解。如果从更大的历史范围来看,我们今天当作艺术的某些古物,在它们所处的时代完全不发挥艺术的功能,也许当时连艺术的概念都没有。如果用今人的眼光来看古人的作品,难免陷入自我欺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完全采取古人的眼光。根据解释学,在某种意义上,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都是当代人的眼光所看见的历史,都是当代人的解释所构造的历史。解释学的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但也有失偏颇。因为尽管我们不可能完全复原古人的眼光,但尽量复原古人的眼光与完全听任今人的解释之间,仍然可以见出区别。我们在经验中就能见出这种区别,尽管也许诉诸逻辑分析的时候区别就消失了。鉴于在经验中根据不同的美学观对同一件艺术作品的评价是相当不同的,明白这种不同就相当重要:它可以让我们将关于艺术作品的争论还原为关于美学立场的争论,可以让我们通过采取与作品恰当的美学观而发现作品更多的优点,可以让我们通过尝试立场的转换而将某件平庸的作品转变为杰作,这种立场的切换可以让我们的趣味更灵便,从而在不同的作品中获得审美享受,进而促进人与人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的沟通、交流和相互欣赏。这一点在今天这个全球化时代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在今天,最容易发生的范畴错位,是用现代美学的眼光来观照当代艺术,或者用当代美学的眼光来观照现代艺术。18世纪由欧洲美学家们确立的现代美学,主张审美经验是一种无利害的(disinterested)、超然的(detached)、保持适当距离的(distance)经验。我们可以将这种美学概括为超然美学或者分离美学。根据超然美学,理想的艺术是与现实生活全然无关的自律艺术,是“为艺术而艺术”的艺术。这种艺术的意义,在于纯粹的形式所引起的愉快(I.Kant),或者在于对某种形而上的意义的昭示(C.Bell),或者在于因与日常生活的全然不同而体现出来的批判精神(T.Adorno)。当代美学或者后现代美学与现代美学全然不同,主张审美经验依赖知识(A.Danto),依赖社会权力(G.Dickie),依赖身体经验(R.Shusterman)等,总之,审美经验不是与日常经验全然不同的经验,而是与日常经验连续的经验,或者就是日常经验,只不过在程度上更强烈、更集中而已。我们可以将这种美学称之为介入(engaged)美学或参与美学。根据介入美学的主张,艺术应该走出象牙之塔,介入日常生活,参与日常生活的改良活动。由此可见,超然美学与介入美学,在许多方面相互抵牾。符合超然美学标准的艺术作品,通常不符合介入美学标准的要求;符合介入美学的艺术作品,通常为超然美学所诟病。这就是范畴错位。在今天这个审美多元主义的时代,人们既可以选择超然美学,也可以选择介入美学,甚至可以同时选择二者,我们甚至很难说哪种美学更先进,更完善。但是,一旦选择了某种美学,就得将它限制在自身的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了自身的边界,就只能得出不中肯的、不相干的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