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特劳斯:奥地利作曲家,出身于一个音乐家家庭,他创作了誉满当代、名传后世的数量众多的圆舞曲、轻音乐作品。它们优美如画,多姿多彩,代表性作品有《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皇帝圆舞曲》等,谱有轻歌剧《蝙蝠》、《吉卜赛男爵》等。他也是一位杰出的小提琴家、指挥家。
1874年4月5日晚,《蝙蝠》在维也纳进行第一次演出,这部轻歌剧是轻歌剧中的天才之作,旋律优美,故事动人。据说约翰·施特劳斯谱写这部作品只用了四十二天。但不久就出现了这样的谣传,说它根本就不是约翰·施特劳斯谱的曲。谣言有根有据,称这是作曲家死去的弟弟约瑟夫的作品,约翰为了取得乐谱花了一大笔钱从他的弟弟的未亡人那里买来。他的小弟弟爱德华参与了这项不道德的勾当,事后他把这种卑劣的做法归罪于约翰。
在《蝙蝠》首演四年前,创作了诸如《生气勃勃》、《我的经历》等圆舞曲的约瑟夫·施特劳斯在华沙指挥一次音乐会时晕倒,几周之后死于维也纳,年仅四十三岁。
当约翰听到弟弟在华沙病倒的消息之后,立即就赶到华沙,接替他弟弟,完成余下的音乐会指挥工作。不言而喻,酬劳交到了他的手中,而他把这笔钱如数交给弟弟约瑟夫的未亡人。作为约瑟夫的遗嘱执行人,约翰有权整理弟弟的遗作。可没有发现任何完成的手稿或笔记,仅有一些是早已完成的旧作。
他仅用了六周,与此前他创作的轻歌剧不同,他的这部《蝙蝠》是为大型古典交响乐团谱写的,使用了一些新的方法,显示出了他的独特的天赋,作品受到了欢迎,但也引起了一些异议。他弟弟爱德华的可耻行为,使得约翰·施特劳斯处于一种麻烦和尴尬的境地。这位享有盛誉、卓尔不群的作曲家,突然间成为可疑的剽窃者,把弟弟的作品据为己有的剽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