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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道德评价的最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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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标准的良心

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人们为什么像他们所做的那样进行道德判断或评价?他们为什么称某个行为为正当的或不正当的?我们从心理学上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我们指出了道德判断所依赖的心理状态。我们发现某些行为观念会引起我们的某种情感,我们根据这些情感进行道德判断。我们把所有这些道德判断的精神成分归纳在良心的名下,宣称人们之所以这样判断是因为他们有一颗良心。我们也考察了有关良心先天性问题的不同派别的观点,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良心既非直觉论者所称的是人类灵魂固有的,也不像他们的反对者认为的那样完全是个人经验的产物。但是在这两种观点中都具有真理的成分,我们同意前者关于良心是一种直觉的说法,同意后者关于它有一个起源和发展的意见。

但是我们并不满足所达到的这个结论——人们之所以这样判断是因为他们有一颗良心。他们称一个行动正当或不正当是因为良心这样告诉他们。我们要问,良心为什么这样告诉他们?某些行为为什么会引起人们赞同(与不赞同)和义务的情感呢?是因为我们的父母和老师为我们建立了这种联系吗?但是谁又为他们建立这种联系呢?支配这个过程的根本原则是什么?这样判断某些行为的最终理由或根据是什么?换句话说,道德评价的最终根据是什么?正当为什么是正当的?不正当又为什么是不正当的?归根结底,那使它们正当或不正当的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诚实是正当的,说谎和偷窃是不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