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佩利的观点,“行为要根据它们的倾向来评价,凡是有利的行为就是正当的。道德规范的功利性质决定了我们实行道德规范的义务”[27]。“德性就是为了永恒幸福的目的,服从上帝的意志去向人类行善事。”[28]上帝意欲和希望他的创造物幸福,我们要想在任何行为中都达到上帝的意志,就须借助本性之光来调查行为推进或削弱一般幸福的倾向。[29]幸福不在于感官的快乐,因为这些快乐一次只能持续一会儿,重复会使它失去兴味,由于我们总是希望更高和更强烈的快乐,我们实际上决不会从中得到欢乐。幸福也不在于免除痛苦、忧虑、麻烦和担心,等等,也不是尊贵和显赫。幸福在于训练我们的社会感情,锻炼我们的精神和身体两方面的能力,追求一些吸引人的目的和形成明智的健康习惯。快乐仅仅有强度和久暂的差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