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反思性的文化批评活动,媒介批评的对象十分宽泛,应当说与人类传播活动有关的所有事物都属于媒介批评的范畴。因此,媒介批评的对象是以媒介产品为载体的一切大众传播活动。媒介批评的范围包括大众传播的媒介生产机制、媒介的组织形式、媒介形态、媒介文本和媒介受众等领域。
一、媒介批评的对象
媒介批评究竟“批评”的是什么?媒介批评的对象为何?不同的人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总括起来,这些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媒介产品,具体指传播媒介及作为其主要产品的大众文化等。
第二,传播行为,具体指新闻报道、从业者的素质与道德行为等。
第三,传播媒介,具体指报刊、广播、影视和新媒体等所有的传播媒介形态。
第四,媒介现象,具体指新闻报道、记者采写的作品等。
第五,媒介组织系统及其要素,具体指媒介组织系统中的各个要素以及大众传媒业的变化等。
上述对媒介批评对象的界定,虽然都强调了媒介批评实践中的不同类型及不同范畴,但并没有提出具有概括性、总结性的普遍性结论。相反,在强调研究对象的具体某方面内容时,这些界定却同时忽略了其他方面更为重要的内容,结果导致挂一漏万。例如,如果把媒介批评的对象仅仅界定为媒介产品,那么,就会把与媒介产品有关的诸如媒介产品的生产机制、媒介产品的消费行为等其他传播活动都排除在外,而这些范畴显然也是媒介批评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因此,在观察具体现象范畴的同时,对于媒介批评的对象应该界定和总结出具有普泛性和概括性的观点。
在研究传播问题时,把大众传播学理论置于人类社会活动的整体之中考察,这样,人们日常的和历史的各种传播活动构成了大众传播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因此,立足于社会文化环境,大众传播理论重点考察大众媒介的制度结构、组织生产、文本内容、受众以及效果等问题,因而,媒介批评理论也应该以此作为基本逻辑和出发点来分析媒介批评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