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主义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Marxist sociology)是从马克思恩格斯开始的、以历史唯物论为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的社会学学说的通称。在世界社会学发展的两大传统中,它是与从孔德开始的西方社会学相对而言的另一大传统。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包括马克思、恩格斯本人及其后继者的社会学思想、社会学说,以及当代学者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所阐述的社会学理论。20世纪60—80年代,在苏联、东欧各国中占主导地位的就是带有各国自己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代表作有苏联的《社会学手册》(1976)、民主德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社会学原理》(1977)等。在西方各国也有一些学者从他们各自的立场、观点出发,从事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研究和评述。英国学者T.B.博特莫尔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1975)可看作这方面的代表作。
在中国,广大社会学者正在努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自1979年社会学重建以来,他们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方面的探索,已取得一些进展,提出了一些新的看法。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理论基础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正确解决这个问题对理解和建设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第一种观点认为,历史唯物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这种观点在苏联20世纪30—50年代,在中国50—70年代均占主导地位。在六七十年代,苏联学术界弱化了这种“等同”或“代替”的观点,提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有三层结构,即一般理论、专门理论和个别的经验研究,其中的一般理论就是历史唯物论。历史唯物论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组成部分,又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组成部分。这种“部分等同”或“部分代替”的观点,在很长时间内是苏联学术界的主导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