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学恢复和重建已经30多年了,重建初期兴起的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的争论已经沉寂,人们大都致力于对实际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然而实证研究没有理论指导是不行的,而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讨论,正是要找出社会学观察社会的视角,并从这个视角出发建立一套理论。命题必须有理论支撑,不是简单地提出一个命题就能解决问题的。
早在1917年,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Georg Simmel)以《社会学的基本问题:个人与社会》为题,出版了他的社会学著作。齐美尔认为,个人之间是处在不断地互相作用过程之中的,由于个人的互相作用而联系起来的网络就是社会。社会只不过是对互动着的一群人的称呼。社会学的任务是要阐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即阐明个人怎样互相交往而形成群体,群体又怎样制约个人的,所以社会学的基本问题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应当说齐美尔的这个定义是比较全面准确的。
建构社会学理论必须有哲学方法论作指导。孔德和涂尔干创立实证主义社会学理论,其哲学思想渊源于孔多塞、孟德斯鸠和卢梭的自然神论;韦伯建立理解社会学理论的哲学思想来源于德国的理性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帕森斯的功能理论是对涂尔干和韦伯理论的结合,其哲学思想既有唯物主义,也有唯心主义;既有集体主义,也有个人主义;霍曼斯和彼得·布劳的交换理论,其思想来源于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经济人观点和边沁的功利主义;加芬克尔的规范反叛实验所要证明的是“共同感知世界之可能”,所以他的民俗学方法论是继承了胡塞尔的现象学。这些都表明,要想建立社会学理论就必须首先进行哲学思考。
我们认为,按照逻辑和历史一致性原则,哲学理论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关于在人类出现之前,世界的本原是什么,有没有超自然的精神存在的理论;第二个层次是在人类出现之后,关于人类精神与物质世界关系的理论;第三个层次是社会哲学,即社会与个人关系的理论。在这个层次上,社会学的一般理论与社会哲学原理是一致的,没有必要、也很难把二者作明确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