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艺术音乐的源头是宗教,尤其是基督教音乐兴起之后,对西方艺术音乐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基督教成为西方的主要宗教之后,发展出一种新的音乐观:世俗的娱乐性音乐遭到排斥,古代隆重的庆典、节日、比赛销声匿迹,音乐集中于教堂和修道院,成为精神拯救的工具,与人们对彼岸幸福的渴求联系在一起而显得空前凝重和肃穆。[1]
早在圣安布罗斯的时代,他就曾说过:“回想我恢复信仰的初期,听到圣堂中的歌声多少次感动得流泪。现在,又觉得激动我的不是歌唱,而是所唱的词(即当歌词配以清澈与和谐的旋律的时候)……于是,我在快感的危险和具有良好后果的经验之间真是不知如何取舍,我虽不作定论,但更倾向于赞成教会的歌唱习惯,让人听了悦耳的音乐,使软弱的心灵发出虔诚的情感。但如遇到音乐感动我心甚于歌曲的内容时,我承认我在犯罪,应受惩罚,这时我宁愿不听音乐。”[2]
从这位早期教父的言论中,我们既可以看到音乐与文本之间的关系是个亘古不变争论不休的问题,此外,可见当时音乐在宗教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从中世纪早期到中世纪末期,宗教与世俗音乐的发展都具相当的规模,不同地域文化中的音乐内容也有很大的不同。这里试以一张表格来梳理这一时期宗教音乐与世俗音乐的线索:
表1-1
基督教音乐的源头
西方宗教音乐的源头是基督教音乐,至于基督教音乐的来源,以前的观点是基督教音乐是罗马艺术的延续,但这种看法在20世纪已经被考古和文明史的深入研究所推翻。基督教音乐是所谓叙利亚—埃及文明圈影响力的产物,犹太教音乐在西方圣咏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和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渊源有关。犹太教音乐和宗教崇拜仪式密切相连,主要在圣殿献祭和会堂布道两种场合发挥重要作用,在犹太教的宗教仪式上,受过专业训练的神职人员演唱《圣经》“诗篇”(Psalms),后来这也成为基督教弥撒仪式的一部分。包括神职人员和普通信徒甚至小孩儿都要参与诗篇的歌唱。同时,还出现了取自《旧约》和《新约》的一些抒情诗歌部分的短歌(Canticle),此外就是比较复杂的交替性质的歌曲,即应答圣歌(Responsory),这属于更加高级的形式。早期教会的几位教父,如圣安布罗斯等都对《诗篇》的演绎赞赏有加,他说过:“会众在唱诗班里引吭高歌的时候,《诗篇》成为一种伟大的团结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