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到美利坚人很少有封建传统,这是对的。但是他们却有着强烈的宗教传统。正如马克思所说:“北美主要还是一个宗教盛行的国家。”[19]
欧洲移民为逃避宗教、政治迫害来到北美时,带来了他们各自的宗教,因而形成了许多教派。既有天主教会、英国国会教,又有清教的组合派和长老会派以及从清教中派生出来的教友派和洗礼派,还有德国的路德教派,德国与荷兰的改革教派,法国的胡格诺教派等。这些教派中除天主教外,都是从宗教改革运动中产生出来的,是反映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新教各派别,而清教又占有最主要的地位。
从某种程度上说,北美的宗教同样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各教派都支持和鼓励消灭印第安人和剥削黑奴。他们“开导”黑人忍受苦难,为主人好好工作,以取悦于上帝,否则就要堕入永久受折磨的地狱。清教徒把印第安人说成是“一群魔鬼,因而应当予以消灭”[20]。他们都企图建立神权统治,曾以极残酷的方式迫害不同信仰的人。17世纪时,曾举行了大规模的巫觋搜捕,还用欧洲同样的仪式把他们活活处死。但是,北美宗教毕竟无法像在欧洲的教会那样长期实行严酷专制的统治,而从17世纪中叶起被迫逐渐实行了宗教宽容政策。究其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
其一,在欧洲,教会往往就是最大的地主,据有牢固的经济阵地,而在北美殖民地,教会却不拥有这样的阵地。
其二,这里教派林立,分裂为许多互相敌对的教派,便利了下层人民的反抗斗争。
其三,移居北美的人民,大多为逃避封建政治和宗教迫害而来,是不会容忍宗教高压政策长期存在下去的。他们或逃亡别处,另建像罗德艾兰和康涅狄格这样较为民主自由的殖民地,或举行起义以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