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1955年的亚非会议上,我们的周恩来总理坦诚地讲了以下一段话:我们“从来不讳言我们相信共产主义和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好的。但是,在这个会议上用不着来宣传个人的思想意识和各国的政治制度”。“我们应该承认,在亚非国家中是存在有不同的思想意识和社会制度的,但这不妨碍我们求同和团结。”[18]我想,这一思想不仅适用于亚非国家之间,也适用于亚非国家与其他国家,包括中美两国之间的关系。
谁都承认,中美两国由于社会制度不同,历史发展迥异,在意识形态上存在着极大差别。但这并不妨碍中美两大民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也不妨碍中美两国求同存异,友好相处。这对我们中国学者来说是一个不难理解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国,历来在文化心理上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对外来的好的东西总是抱着欢迎的态度。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在特定条件下曾经有过“闭关自守”,但时间毕竟是相对短暂的。正因此,即使今天,我们对于美国人民中存在的革新精神、平等精神和求实态度等优秀品质仍然抱着学习的态度。第二,我们懂得历史的辩证的发展,因此也就没有理由、没有必要对外来文化采取一概排斥的错误做法。列宁曾经说,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体系“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地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19]。毛泽东也同样指出,“我们决不可拒绝继承和借鉴古人和外国人,那怕是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东西”[20]。他还明确地说,“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一概抹杀”[21]。这就是说,对于意识形态问题绝不应采取否定一切的虚无主义的错误态度。当然我们反对把外来文化中的糟粕,特别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强行灌输进来。因为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与人民的利益格格不入的。反过来说,我们也反对把自己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强加于人。近代以来,中国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双重压迫下积贫积弱,只是在找到马克思主义之后才一步步走向解放和富强,这不是什么外来势力强加的,而是中国人民经历了无数艰难曲折才找到的真理。因此也绝不会抛弃这一真理。我们又曾多次经受过来自外部世界的“左”右两方面的意识形态压力,一些国家曾指手画脚地要我们干这干那,实际上是要我们背离自己的历史和现实,也背离马克思主义本身,这给我国人民造成过巨大的损失、带来过致命的威胁。中国古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难道今天我们还会信奉把意识形态强加于人的蠢事吗?我们始终坚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前途命运靠本国人民去把握,任何试图充当“救世主”的态度都是错误的。正因此,我国政府自1954年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来,一贯坚持主张以这些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一般准则,主张“互不干涉内政”。这一精神也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自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