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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举亲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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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的美国朋友,是理科博士,现在在东岸一所大学里做研究工作,他的母亲是美国某个大公司的副总裁,那家公司的总部在西岸,公司的名字说出来在世界范围内都可谓如雷贯耳,妇孺皆知。

一日,这个朋友收到母亲的一封邮件,母亲语气亲昵地对他说:“儿啊,你帮娘个忙,推荐个人,搞你这个专业的,就像你这样聪明有能力就行,薪水待遇从优。”

他跟我们聊起这件事后,我对他说:“你妈妈让你照你的样子找人,那么你去就行了呗,多好啊,薪水是现在的两倍多,其他待遇也比你现在的单位好。你搬回老家,跟你父母住在一个地方,来往也方便。”

他闻言瞪大眼睛说:“那怎么行,招人的部门直属我妈领导,雇了我,我妈以权谋私的嫌疑太大了。”

我回答说:“如果你不符合那个职位的要求,你妈安排你去,那叫以权谋私。现在看你妈单位对这个职位的要求,你完全够资格,即使你谁都不认识,直接去应聘,都能被录用,这就不应该叫以权谋私了。”

朋友听了我的话,摸着下巴沉思良久,说:“如果这个职位全美国只有我一个人可以做,那么你说的是对的,但是如果有其他人也可以做这份工作,那么我去就可以算作是我妈以权谋私了。”

听他这样一讲,我不由得点头承认他言之有理。

谈话说起我家大儿子小州现在已经上大学了,自己晚上到餐馆打工付大学学费的事情,朋友问我:“他现在还住在家里,是否付你们房租?”

这下轮到我瞪大眼睛说:“怎么可以!让他自己付学费我们都有点于心不安了,按照中国人的传统,父母应该负责孩子的教育费用的,孩子住在家里怎么还能收房租!”

朋友耸耸肩说:“他已经二十岁了,自己可以打工挣钱,付房租、分担一些水电账单都是应该的,父母没有义务在他成年之后还养着他,他出去住不也得租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