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6年春天的时候,邻居琳达要登记她们家夏天去野营的营地,来问我要不要一起去。那个营地位于特拉华州的一个州立公园,邻近海滨浴场。
我遂召开了家庭会议讨论此事。
我自己的心里是十二万分不愿意去的,因为前一年夏天我们到加拿大的尼亚加拉大瀑布野营了几天,小儿子三猪那时刚八个月,时刻得在手里抱着,吃喝拉撒睡无一方便之处,给我留下惨痛回忆。
他现在也只有一岁半,正是时刻都会惹祸的年龄。可大儿子极喜野营,女儿和琳达的女儿是最好的朋友,两个人整天疯在一起,一听要和好友一起吃住一个星期,女儿已经欢呼着跳了起来。
琳达的老公杰瑞和我老公在同一个系工作,平时关系就挺好,所以老公也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提议。望着三张兴致勃勃的脸,我已在嗓子眼的那一个“不”字硬生生地给吞了下去。
就这样琳达打电话登记了相邻的两块营地,我给了她支票,随后就把这事忘脑后了。
人们忘记的往往都是他不愿意做的事。
夏天,我带孩子们回到中国,度过了无限美好的两个月,七月底在母亲红红的眼圈、眷恋不舍的目光中登上了返程的飞机。回来后,三个人倒时差是三种倒法,记得有一夜我是上半夜陪女儿玩、下半夜陪三猪玩。
等我彻底转过向来已是十天以后的事了。有天一大早突然接到琳达的电话,问是否准备好了第二天去野营的东西,我一下想起来还有这么回事在等着,手忙脚乱地收拾好帐篷、垫子、锅碗瓢盆等野营必需品,又抽空去了一趟琳达家要来营地地址,询问了有关事项。
第二天开了三个多小时车,傍晚时分我们到达了营地,杰瑞已经搭好了他们家睡觉的帐篷,支起了吃饭时用的纱网大帐。儿子和老公赶紧卸货,把我家该支的东西支起来。两个女孩这时已经满营地乱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