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朋友到美国来玩,我略尽地主之谊,领他们四处转转。其中一位朋友在商海沉浮多年,如今对于时尚精品很有研究,指名要到纽约第五大道的精品店去看看。
在Louis Vuitton专卖店,他指着一款旅行箱说,贝克汉姆上次到欧洲就是拿的这种包,又指指另外一个包说:“这一款就是我现在用的那个。”
我吃惊地扭头看看他。早晨上车时,因为抱着孩子一个趔趄没站稳,我一脚踩到了朋友放在座位边上的包,那看上去黑不溜秋的包是价值二千七百美元的LV?
忍不住咧咧嘴笑了起来,本人不仅有眼不识泰山,还视名牌如粪土啊!
朋友真是好风度,当时站在一旁拿起被我踩过的包,拍打拍打放到了一边,一声未吭。
他来到买钱包的柜台说是要买个钱包送我,因为前一天吃午饭掏钱包付款时被他们发现我的钱包破了,他有心送我一个答谢款待之情。
我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他头点得像捣蒜。一个坚持要买,一个坚持不行,相持不下,几乎都要拿出来好多年不用的拉拉扯扯的功夫了。
朋友的心意我很感激,只是我真的不想要LV钱包。
跟他讲,我拿个LV钱包,就会看着现在背的这个背包不顺眼,所以背包也要换;背包换成LV的,我现在穿的衣服又不配,就要换成名牌时装;衣服换了,鞋子也要跟着换;全身的行头换了,就没法开现在的车了,所以车子也要换;车子换成高级的了,家里的房子会配不上,那就得换房子了……
朋友想了想,大概也觉得后续问题的确太多,这才作罢。
顶级名牌要和收入匹配,影视明星和非富即贵的人用起来才得心应手。有条件用的人,好东西会带来更加愉悦的享受,那是一种福分。
市井小民,用着和收入不符的消费品,会格外分一份心力去呵护它、去得意它,被物所缚,平常心不再,那消费品就成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