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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世纪欧洲文学的社会文化背景及其艺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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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76年,西罗马在内部奴隶起义和外部蛮族入侵的夹攻下灭亡。此后,在这个奴隶制帝国的废墟上出现了一系列大小不等的蛮族国家。8—9世纪法兰克王朝和萨克森王朝的崛起,标志着欧洲基本上完成了由氏族社会晚期向封建社会的过渡。10世纪前后,欧洲进入了一个相对和平的时期。在12世纪,欧洲历史跨入了被称为“美丽的中世纪”的新时期:生产工具的进步带来了物质的丰富以及社会的稳定。13世纪,古代城市慢慢恢复生机,新兴城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新的市场经济的萌芽映照着旧有自然经济的沉滞,封建社会的根基依然牢固,但来自历史深处的一股活力却正冲决重重阻遏悄然绽放。

欧洲中世纪是基督教的世纪。《圣经》文化适应了中世纪初期信仰维系方式建立的需要,成为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要素之一。基督教在文化、教育、哲学、文艺乃至整个精神领域,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成了欧洲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

基督教教义认为人是有罪的,人活着不是为了实现现实价值,而是为了死后灵魂进天堂;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赎罪,原罪意识与救赎意识成了中世纪欧洲人精神生活的两大支柱。神取代人,是基督教文化的本质特征,因而它与以人为本的古希腊罗马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立的。因此,基督教教会才把亘古一千多年发展起来的古希腊罗马文化视为异端邪说,使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几乎被埋没。

但在西方中世纪文明的初创与重建时期,作为统一的欧洲的象征,它使欧洲形成了文化上的同一性,同时运用一整套关于人的思想、伦理、道德方面的规范,遏制了封建君主之间无穷无尽的战争和蛮族骑士们的无法无天,最终驯化这些强悍粗野的封建强人,并通过大量的慈善活动撒播了一种普泛的人文关怀。质言之,基督教文化对神的崇尚,包含着人对理性的企求和道德伦理的追求,体现着作为“有情欲的存在物”的人在精神层面的提升。就此而言,“神”取代“人”,既是对人性的压抑,也是对人性的升华;“灵”取代“肉”,既是人性的失落,也是人性的自我追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