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7世纪初至60年代为第一阶段,这是古典主义文学的形成时期。诗人马莱伯(1555—1628)是古典主义文学的先驱,布瓦洛奉他为“诗宗”。马莱伯的作品不多,成绩平平,他的主要贡献是在诗歌语言和韵律方面为古典主义文学奠定了基础。他反对“七星诗社”关于通过吸收方言、外来语等来丰富法语词汇的主张,要求浓缩和净化法语;他还对文法、音韵、文体、结构等方面做了一些严格规定。马莱伯之后,在沙龙中极受欢迎的巴尔什克(1595—1654)的书信,以其简练、文雅、流畅的文笔,影响了古典主义的散文语言;沃日拉(1585—1650)的《法语刍议》(1647),因对语言的规范提出具体意见而成为文学语言的法典。体裁规范方面,如“三一律”,16世纪下半期就有人在研究,但在17世纪30年代以前,多数人并不重视它。直到1637年,高乃依的《熙德》引起争论,法兰西学士院的实际组织者夏普兰(1595—1654)写了《法兰西学士院关于悲喜剧〈勒·熙德〉的感想》,把“三一律”提到了文学法规的高度,对古典主义的理论建设起了奠基作用。
彼埃尔·高乃依(1606—1684)是第一个为古典主义戏剧赢得声誉的作家,被称为古典主义悲剧的创始人。1629年,他以喜剧《梅丽特》步入文坛,早期作品受巴洛克艺术风格影响比较明显。1633年,他领取年金加盟黎塞留的五人写作班子,后因意见不合退出。继《熙德》(1636)之后,1640年写出《贺拉斯》《西拿》,1643年写出《波利耶克特》,高乃依的创作渐入佳境。1670年,欲与拉辛一争高下的悲剧《提因斯与贝蕾妮斯》演出未获成功,高乃依退出了戏剧界。
在一生创作的30多部戏剧中,最能代表高乃依创作风格和艺术成就的当推《熙德》。作品以西班牙中古英雄熙德的事迹为题材。主人公罗狄克出于家族荣誉,为父报一记耳光之恨在决斗中杀了情人施曼娜之父,施曼娜要国王主持正义为其报杀父之仇;此时摩尔人入侵,罗狄克奉命御敌,一夜之间大获全胜而被尊为“熙德”(阿拉伯语“将军”“首领”之意);最后经国王调停,施曼娜与罗狄克握手言欢。这部悲剧宣示了理性对感情的胜利,男女主人公在家庭荣誉与爱情不能两全的情况下,都选择了前者;施曼娜最后与罗狄克和解,也是理性行为,因为成了民族英雄的罗狄克代表着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当然高于家族荣誉。国王是矛盾的解决者,高乃依将其塑造成一个通达人情、善于说理的理想君主形象。高乃依的悲剧往往在理性与感情、责任与爱情的冲突中展开,主人公大都具有英雄性格;其戏剧台词音律铿锵,雄辩滔滔,气势豪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