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义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不仅推翻了法国封建君主专制,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同时也动摇了整个欧洲的封建统治,为资本主义在欧洲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革命吹响了个性自由与解放的号角,新的秩序也把人从旧秩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而使人获得了更大程度的自由,而自由的种子一经传播开来,便深入人心并生根发芽。法国大革命后,自由成了人们普遍追求的人生与社会理想,“自由主义”遂成为19世纪上半期西方文化的时代主题。正是这种自由主义的时代精神,催生了思想多元的浪漫主义文化思潮,且这一思潮的本质特征就是崇尚与追求自由。质言之,浪漫主义文学正是这种自由主义政治和文化思潮的产儿,正如雨果所说,“浪漫主义,其真正的定义不过是文学上的自由主义而已……在不久的将来,文学的自由主义一定和政治的自由主义能够同样地普遍伸张……文学自由正是政治自由的新的女儿。”[1]
卢梭是前浪漫主义文化思潮的精神代表。他提出的“返回自然”理论契合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人对既存社会现实普遍不满的心理与情绪。当时,自由主义者觉得资本主义新秩序并没使人获得真正的自由与平等;保守主义者感到革命暴力使个人生命危如累卵,人的生命渺小而不自由;大革命催生了民族沙文主义,“启蒙哲学家们所提倡的世界主义和和平主义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从而滋长了“民族优越感和种族仇恨观念”,[2]由此生发出来的战争使西方世界长期陷入动乱不安之中。各种思想和情绪汇同新旧文化价值体系交替时代人们产生的无依托感、无归属感,很自然地形成了对现有社会和文化的怀疑和不满情绪。这种复杂的心态与卢梭的反文明、回归自然的理论一拍即合;或者说,卢梭的理论给此时的西方人摆脱空虚、恐慌、不满与反抗等各种心理,并追寻新的寄托——革命的、自由的、和平安定的以及宗教安慰的理想——提供了精神和思想的依据。质言之,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以各种方式对抗现有文化与文明并寻找个人的精神寄托,成为西方世界的一种普遍的社会思潮。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中,浪漫主义运动成为西方文化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人对文化与文明的自觉疏离与反叛;这种疏离与反叛在本质上既是人对来自文化与文明之异化现象的反抗,也是人对精神独立与精神自由的追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