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公元前4000年到公元前3000年之间,在两河流域(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尼罗河流域,形成了原始的奴隶制度和奴隶制国家。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中国的黄河流域和印度的恒河流域,也产生了阶级分化的社会和奴隶制国家。这样,在古代的东方先后出现了巴比伦、埃及、印度、中国这四个人类文明的发祥地。
上古东方四大文明虽各有其独立性,但期间却存在着许多相同或相似的社会—文化现象,如象形文字、陶器及其饰纹、宗教和神话中的自然神话等。与同时期的西方社会—文化体制相比较,上古东方四大文明有其相同或相似的共通点。与古希腊很早就得到充分发展的奴隶制不同,古代东方各国奴隶制的形成、发展相比之下显得甚为缓慢,因其生产关系长时期没有超出原始的家庭奴隶制的剥削方式,这使得氏族制度及其衍生的公社体制的存续尤为持久。氏族公社或农村公社这种原始社会体制的尾大不掉,严重阻碍了东方生产关系的更新与发展,使得奴隶制在东方各国始终未能充分地发展。质言之,长期保留着的氏族制度残余和农村公社因素,决定了古代东方社会具有缓慢乃至停滞的超稳定结构。又如,因其漫长的原始氏族公社制的存续,与古希腊发达的财产私有制度及其很早就衍生出来的较为明晰的产权制度不同,古代东方各国的集体所有制相对发达,产权意识与产权制度相对暧昧模糊。再如,与古希腊很早就得到充分发展的城邦民主不同,古代东方社会的专制政体甚为发达且持续久远,最高的政治决策权在极为漫长的历史时期均掌握在专制君主一人手中,一切事宜都必须由国王亲自做出决定并指令大小官吏遵照执行。氏族—宗族—家族势力的强大,决定了古代东方社会的国王多数是由氏族首领转化而来,所以,上古东方不可能出现古希腊那种奴隶主贵族民主政体。在上古东方各国,王权与宗教的关系虽然表面上体现为互为依存、相互利用,但祭司们公然宣扬君权神授不可撼动则意味着:东方宗教作为维护专制统治的附庸,其独立性相对欠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