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语言不仅与其他的语言形式存在重要的差异,它在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关系上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把握住这些特点是进一步理解文学语言的重要环节。
对于文学语言和意义的关系,我们主要关注三个问题:第一,文学语言能不能充分表达它的意义?第二,原因何在?第三,意义如何尽可能地被充分表达?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陆机在《文赋》中开篇即说:“余每观才士之所作,窃有以得其用心。夫放言遣辞,良多变矣,妍蚩好恶,可得而言。每自属文,尤见其情,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盖非知之难,能之难也。”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篇中也说过类似的话:“方其搦翰,气倍辞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何则?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也。是以意授于思,言授于意;密则无际,疏则千里。或理在方寸。而求之域表。或义在咫尺而思隔山河。”陆机的“物”“意”“文”和刘勰的“思”“意”“言”表达的是文学创作的同一个过程:从事物或对其构想,到形成主观意向,再具体落实到文本意义。他们都认为这是一个逐步衰变、很难让人满意的过程,即文学语言根本不能充分表达作者的意图。其实这一点不光是文学,在哲学层面上尤然。老子的《道德经》中第一句话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庄子也说过:“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篇》)《周易》中的话尽人皆知:“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系辞上》)孟子也说过:“故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孟子·尽心上》)西方哲学对语言的怀疑更是根深蒂固的。先不说怀疑派的过激言论,维特根斯坦指出哲学上的争论都是来自语言本身的含混,因此他呼吁不能言说的部分必须保持沉默;海德格尔不信任哲学语言,在其创作前期,他宁愿将日常语言加以改造重新赋予新义,借以表达他对存在的理解;后结构主义更是发现,意义只能在语言的延异游戏中被无限延宕,它不可能被最终锚定,就像永远等不到的“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