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学创作是一种艺术生产活动
一、艺术生产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的艺术生产理论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1]从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人类的艺术活动以人类的物质活动和历史活动为基础,符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模式,艺术活动的规律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规律。从社会的角度来说,人类社会的艺术活动与艺术创作、传播和欣赏的过程,也是一种生产过程,也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二元统一关系。
按照马克思主义对劳动的理解,劳动既是人类改造自然的需要,也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所以,艺术生产作为人的劳动活动,也是具有二重性的,它既是人类面对世界的一种客观需要的体现,也是人类实现自身精神价值的需要。艺术品作为人类劳动的产品,一方面有着有形的、物质的一面,另一方面又与人类内在的精神价值有关。马克思主义的艺术生产理论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为基础,试图从人类客观历史发展的一面,来对人类的艺术做出解释。
为了进一步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艺术生产理论,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待艺术:一是一般生产意义上的艺术,二是艺术意义上的艺术。
首先,从作为生产的艺术的视角看,文艺的现实生产形态是其社会本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艺术生产,说到底也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形态,作为生产的艺术,应该受生产的普遍规律支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作品作为商品,无论其本身的艺术价值与交换价值或价格是否一致,在其交换行为或流通过程中,只需遵守同一统一物(如货币)的规定,即按照生产商品的社会平均劳动量来计算该商品的价值。有形艺术产品的情况比较明显,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像凡·高这样的画家或者米芾这样的书法家的作品,在历代收藏界都是有着明确的经济价值的。而文学艺术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文学艺术的形式有着很大的弹性,文学作品的经济价值往往是与出版业相关联的。对于以印刷品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文学作品来说,版税和稿酬是非常重要的经济价值实现形式。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一本书如果作为废旧纸张回收的话,它的价格将大大低于它的定价。然而马上我们就可以发现,即使是远比纸张和印刷费用高得多的定价,似乎也没有完全体现出艺术品应有的价值。出版商支付版权费用购得文学作品的出版权,并将这个费用以及他们预期的利润平均分摊到码洋里去,文学作品的经济价值,将体现在发行量中。所以说,很多离开所谓的“文学本质”很远的因素,也会参与到这个市场过程中去。现代社会经常看到的图书签售、作家签约、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作品等现象,都是艺术的社会化大生产中应有的现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是把历史也看作一个客观的过程,文学艺术作为历史过程自然也就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的,从本质上来说,艺术生产理论所坚持的就是把文学艺术创作纳入到社会历史的过程中去考量,这一点与其他文学理论立场是不一样的。比如,韦勒克认为文学研究可以分为外部研究和内部研究,内部研究即文学艺术的本质问题。但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艺术观,一个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艺术生产,其本质是没有这样“真空”“纯粹”的可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