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理论新编(第4版)

一、中西文学的审美化历史

字体:16+-

文学的审美性质是与文学一起诞生的,当人类的先民在劳动中唱出第一首歌谣、在岩洞里画出第一幅画时,审美因素就已经包含在那素朴的声调和稚拙的线条之中了。但是人们对文学审美的理论自觉要晚得多,在中国出现于3世纪至6世纪的魏晋时期,在西方兴起于16世纪至18世纪的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思潮。文学审美的自觉的标志就是将那些重视情感、形式、虚构、想象的作品与其他作品区分,同时建立起关于这些作品的批评理论,逐步明确文学审美的具体品质。

1.中国文学的审美化历史

中国古代表示文学作品的概念是“文”和“文章”,用“文学”指代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是在西方现代文学观念输入中国后才流行开来的。中国传统语境中的“文学”一词,最初是指关于文献典籍的学问,如孔门弟子按专长分为四类:“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论语·先进》)随着“文”内涵的不断分化,“文学”的外延也逐渐缩小。南朝宋文帝设立“文学”“儒学”“玄学”“史学”等“四学”,这里的“文学”已经类似于现在所说的“文学理论”,而“文”则接近现在所说的“文学作品”。

“文”本义指花纹、图案,含有审美因素。孔子称“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这里的“文”也有审美意味在内,但还是对所有言语写作甚至文物制度的共同要求。直到汉代,人们对“文”的评价重点仍然放在伦理观念和作者人格方面,属于道德批评而不是审美批评,如刘安、班固、扬雄、王逸等人对《楚辞》的批评。魏晋时期,由于社会的大动**和思想的大解放,诗歌辞赋中的抒情性越来越浓,人们对诗赋的表达形式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经验,文体分化越来越细,各类文体的功能越来越专。此时出现了很多论述文体的专著,如挚虞的《文章流别论》、陆机的《文赋》、刘勰的《文心雕龙》等。《文赋》言:“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对诗赋的审美特征做了比较简洁精当的描述。在研究各种文体特性的过程中产生的“文笔论”和“声律论”,集中反映了当时文学家和理论家对文学审美性的认识。他们一般把内容以抒情为主、句式以骈偶为主、行文押韵的文章称为“文”,而将那些说明事义、散行句式、不带押韵的文章称为“笔”。《文心雕龙·总术》总结当时流行的对“文”“笔”的看法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这里的区分标准仅仅是押韵与否,比较单一。萧统《文选·序》提出以“事出于沉思,义归于翰藻”作为选文的依据,既要求情感的深沉,又要求辞藻的丰赡,标准比较全面。梁元帝萧绎在《金楼子·立言》中将当时的学者分为儒、学、文、笔四种,认为:“屈原、宋玉、枚乘、长卿之徒,止于辞赋,则谓之文。”又说:“至于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柏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他在文体中强调辞赋,在表达上强调声律(吟咏),在内容上强调深情(哀思),在功用上不以实用为目的,倾向性更加鲜明。萧子显也称:“文章者,盖情性之风标,神明之律吕也。蕴思含毫,游心内运,放言落纸,气韵天成;莫不禀以生灵,迁乎爱嗜。”(《南齐书·文学传序》)声律论的代表人物沈约主张:“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舛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言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将声律要求视为“文”的基本特征。除此之外,当时刘勰还提出了“物以情观,情以物兴”“情往似赠,兴来如答”“物有尽而情有余”等抒情理论,钟嵘也对五言诗的审美特征做了全面的描述,提出了“滋味说”。综合这些观点可以看出,人们逐渐把以诗赋为主的文章从纷杂繁多的实用文体中突出出来,强调抒发个人的真挚情感,追求声调、节奏、韵律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