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学反映的是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
审美关系是人与世界的价值关系中的一种。即以一棵古松为例:古松与人类的实用关系是在人类长期的建筑和家具制造的实践中形成的,在这种关系中,古松的木质的疏松、纹理的粗细、色泽的深浅等属性引起人们最高度的关注。古松与人类的认识关系是在人类对这个物种特征的观察、分析、研究中形成的,在这种关系中,古松的性状、构造、关系、归属等生物学属性受到人们的特别注意。古松与人类的审美关系则是在人类对自然的长期审美活动和艺术活动中形成的,在这种关系中,古松苍劲挺拔的枝干和青翠清疏的松叶所构成的一个生气贯注的完整的生命形象即古松的审美属性占据了人们的全部意识。
在长期社会历史实践中,人类与世界间建立了多种价值关系,包括实用价值、认识价值、道德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审美价值等。文学所反映的主要是人与世界的审美价值关系,体现的是社会生活的审美价值。当然,文学所反映的人与世界的审美价值关系不是一种孤立的存在。审美价值与非审美价值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对审美价值的获得往往与对其他价值的拥有相互矛盾,例如对实用价值和认识价值的追求会抑制甚至破坏审美价值,对政治价值的过分强调也会导致对审美价值的忽视和贬低。另一方面,审美价值永远和世界的其他价值内在地联系在一起,审美关系和人与世界的其他关系永远是共生的,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审美价值不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它总是具体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现实的审美价值具有一种溶解和综合的特性,可以把认识价值、道德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等都溶解于其中,综合于其中。因此,我们在文学作品中看到的实际情形是,文学艺术不但不排斥非审美价值,相反,总是将非审美的认识因素、道德因素、政治因素以及宗教因素交融在一起,使之成为文学审美对象的一个有机的组成成分。文学作品中的审美因素总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凝聚起政治、道德、认识等各种信息。在审美价值与认识价值、政治价值、道德价值、宗教价值的关系上,一方面不要走向唯美主义,唯美主义主张文学作品的美仅仅在于作品的形式,如色彩、节奏、韵律等,轻视文学对认识、政治、道德等社会生活的反映,将审美与认识、道德、政治割裂开来;另一方面也不赞成单一的认识论观点,这种观点片面地强调文学作品的认识价值、道德价值和政治价值,往往使文学作品成为某种政治观念图解、道德说教甚至变相的社会学著作。上述两种偏颇在中外文学史上都曾经多次出现,甚至给文学自身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干扰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