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风格,要把日常生活中风格的一般含义和文学风格的特定内涵区别开来。作家和作品的风格是文学风格的核心和基础。宽泛的意义上的“文体”在不同层面上分别指向措辞(diction)、结构(structure)、修辞(rhetoric or trope)、形式(form)、体裁(type)、文类(genre)、惯例(convention)等,概而言之是指一定的话语秩序所形成的文本体式,它折射出作家、批评家独特的精神结构、体验方式、思维方式和其他社会历史、文化精神。而作为文学理论一般范畴的“风格”,主要指作家的创造性在文体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和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