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精神觉醒的政治表现
探究人类精神的觉醒是哲学界和历史学界在研究人类和国家起源等重大问题时所不能回避的重要课题。人类精神的觉醒不仅局限于古代的希腊、中国和印度,几乎世界上所有民族都经历过这一阶段;也不仅局限于哲学、宗教领域,而是涉及于众多的知识领域。每个民族在其精神觉醒上虽然都有一定的共性,但因其进入文明的时间、条件和环境不同,其表现的形式也有所不同。特性的普遍存在决定了历史的复杂性,同时也构成了世界的多元性和世界文化的多源性。
从罗马史的角度来看,罗马精神的觉醒首先不是表露在哲学上,而是表露在如何协调罗马民众之间的关系这一政治行为上。因为政治行为本身就包含着精神的内涵,是精神自觉的外部表现。而就具体事件而言,塞尔维乌斯改革显然是罗马精神在制定规则领域里觉醒的最重要标志。
塞尔维乌斯是罗马王政时期的第六任国王。莱利乌斯把他称作是“一位公正无比的国王。”[1]李维认为,他承担起了和平时期最伟大的工作。[2]后来的学者们之所以敬重他,是因为塞尔维乌斯在位期间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了许多对罗马影响深远的规则。这些规则概括起来主要有三条:一是打破氏族制界限,扩大罗马的公民人数;二是确定以财产定权力的原则;三是把社会分成权力不等的阶级,在各等级之间实行能上能下的升降机制。应该说,这种规则的制定在当时具有相当的先进性。因为它是建立在深刻地认识维持和壮大罗马主体公民群的重要性这一基础之上的,它促进了公民队伍的稳定,促进了罗马各阶层之间的团结,对罗马未来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氏族制度的血缘原则是阻碍人们精神觉醒的重要障碍。为了突破这一障碍,塞尔维乌斯采用扩大公民人数的方法,将氏族外的居民纳入罗马,以保证其改革的冲击力,从而达到保护、发展和壮大罗马共同体的目的。狄奥尼修斯指出:这位国王“很注意扩大公民队伍,他采用了一种先前所有国王忽略未用的办法。以前的国王对外来人一视同仁,无论其出身和身份如何,一律给以同等的公民权,这就增加了这个城市的人口。”[3]而他则允许被释奴隶享有罗马平民公民“所享能有的一切权利”,认为:只有拥有大量的人口,才具备“完全用自己的武装力量去进行一切战争”的条件。[4]狄奥尼修斯很有感触地说,塞尔维乌斯时期所形成的这一习惯法,即使到公元前后,也就是他自己生活的时代,“仍然被罗马人视作是一种神圣不可变更的规则”。[5]由此可见其影响力之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