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方文明探源:希腊罗马专题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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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财产的多寡划分公民等级,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是罗马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罗马文明的重要内容和特征。

“等级、阶级”一字,拉丁文为“Classis”。在公民间划分等级,然后再根据等级规定其征兵和征税的义务,授予其相应的管理国家的权力,这是罗马国王塞尔维乌斯的创造。李维说:“他承担起和平时期最重要的工作,像努玛曾是宗教法规的开创者一样,后人应称颂塞尔维乌斯是制公民差别、定公民等级的创立者。他使各等级间的地位和财产有了明显的区别。他创立了户籍调查,这对于一个将成为泱泱大邦的国家来说,是极其有益的。依此,就可以比照各人所持财产的情况按比例分派战时和平时所需的各种负担,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按人头摊派。他根据户籍调查组建了等级和百人队,以及战时和平时兼适用的分类原则。”[1]

按照塞尔维乌斯的分类原则,凡拥有10万或10万以上阿司财产的人,组成80个百人队,另外出18个骑兵队(称骑士),他们均属于第一等级;第二、三、四3等级,各有20个百人队;附属于第二等级的工匠和附属于第四等级的乐队各有2个百人队;第五等级有30个百人队。以上各级因为国家提供钱财,被称为“assidui”。第五等级以下的公民组成1个百人队,免于兵役义务,被称作“proletarii”,即只能为国家提供孩子(proles)。

百人队是军队编制。按照罗马的规则,由第一、第二等级组成的百人队出重装步兵,在罗马军团中发挥绝对主力作用。他们为罗马提供最重要的财力,是罗马开疆拓土的功臣,当然也是伤亡最多的群体。他们为此也获得了许多权力和尊敬。例如,在百人队大会上,他们能够利用自己的投票权,决定国策。因为根据塞尔维乌斯制定的规则,每个百人队只有1票,投票的次序又从第一等级开始,而第一等级的总票数就达98票,已经超过总数的一半,因此只要他们达成一致,就能通过任何决议。西塞罗十分赞赏塞尔维乌斯改革,他借小西庇阿之口,这样说道:“这样划分的结果是使最大多数的表决权掌握在富人而非普通人手中,而由此建立起来的一个原则,也是我们国家此后应该永远坚持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