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重神灵,墨守礼仪,以敬神束缚民众,以礼仪统一思想,罗马早期宗教具有明显的目的性。普鲁塔克曾说:“在罗马,所做的一切都依赖于宗教。尽管罗马人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但是他们不允许对预兆和古代礼仪有丝毫的蔑视。他们认为,就公众安全而言,行政官吏敬畏诸神比起打败敌人来更为重要。”[1]罗马人信赖神灵,坚信“众神是万物之主、万物之统治者,世上的一切都是由他们的意志和权威所决定的;众神同样是人的伟大恩人,他们观察每一个人的性格,做过什么,犯有什么罪过,带着什么样的目的和态度完成他的宗教义务;众神注视着那些虔诚与不虔诚者。”[2]
在罗马,最早有意识地用宗教来规范罗马民众行为的人是王政时期的努马。努马是罗马历史上第二个王,即勒克斯(Rex)。他认为,对于一群无经验且在当时还未被教化的民众而言,最重要的事是培养其对神的敬畏。[3]他亲自指定和指导献祭、宗教游行和宗教舞蹈;他用神祇和奇幻的声音来抑制与缓解罗马人的心情;他建立了一系列分工明显的教阶制度,使罗马人的祭祀工作进展有序;当祭司们庄严列队行进时,他率先派人传令全城,让大家停止所有劳作,因为当公民们不能集中精力时,他们就不会听见、看见任何敬事神明的仪式。公民们应该全身心地投到宗教仪式中去,把它看作是至高无上的重要任务。普鲁塔克认为:“经过宗教事务方面的训练和教育,罗马城变得相当温顺,对努马的权威充满敬畏。罗马人全盘接受他编造的那些荒诞离奇的故事,并认为他要他们相信或去做的事,都是值得信赖或者是能够办到的。”[4]此后,所有的罗马人皆心怀虔诚,忠诚和誓言主宰了公民。[5]
罗马早期的神明是威严与权力的结合,宗教法对此作了严格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人们应圣洁地奉祭众神,持虔诚之心,避免奢侈。若有人违背这一原则,神将亲自惩罚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