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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谈内容与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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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交谈最重要的当然是交谈内容的选择。在国际交往活动中可主动涉及的交谈内容主要有:交谈双方所正式拟议的内容;有助于交往对象进一步了解本方实际情况的内容;对交谈对象所属的国家、民族、单位以及对其本人表达敬意的内容;交谈对象本人确有所长的内容;举世公认的格调高雅的内容;人人欢迎的轻松愉快的内容。

而有些内容则是应当回避或不宜涉及的:第一,不泄露国家机密与行业秘密;第二,不对自己的国家、民族或政府横加非议;第三,不对交谈对象的内部事务随意加以干涉;第四,不对自己的领导、同事、同行、同胞说三道四;第五,不涉及格调不高的话题;第六,不讨论交谈对象本人的弱点、短处或其他不足之处;第七,不触及有关交谈对象个人隐私的任何话题。上述七个不宜涉及的话题,可统称为“国际交往七不谈”。

与他人交谈,既要注意交谈的具体内容,又要注意交谈的表达方式。在一定情况下,尤其是在初次交往时,交谈的具体方式往往与交谈者的态度直接相关。根据国际交往惯例,应在语言、语态、语气、语音、语速以及具体陈述形式等方面规范自己的言语谈吐。

1.要重视语言

在国际交往中选用哪一种语言作为自己的交流工具是颇有讲究的。一般来讲,在选择自己的语言工具时,有如下三条规则可循:第一,官方活动中,应当使用母语。出于维护国家尊严的考虑,除翻译之外,其他人员均应使用本国法定的官方语言,在必要时借助译员进行翻译。第二,在一般性活动中,可以使用外语。在一般性非官方活动中,如观光、游览、购物等活动,精通外语的人员均可使用外语,以便与外方人士进行直接沟通。第三,在多边国际交往场合使用规定语言。参加国际组织、国际会议等多边外交活动时,通常应当使用该场合所法定或约定俗成的规定语言,这一类规定语言,有时是一种,有时则是几种。在国际场合中使用规定语言,是不容争议的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