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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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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测量中所得数据,其单位权重(weight)并不相等。这时若要计算平均数,就不能用算术平均数,而应该使用加权平均数(weighted mean)。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中Wi为权数。所谓权数,是指各变量在构成总体中的相对重要性。每个变量的权数大小,由观测者依据一定的理论或实践经验而定。在教育心理研究中,时常会遇到对测量数据进行加权的情况。例如,在考试时教师共出10道考题。由于各题的大小不同,难易程度不同,在总分为100的条件下,绝不能每题都以10分来计分,而是有的题5分,有的题10分、20分,甚至30分。在各种选拔性测试时,如人员录取中,以及某些大型考试中用不同科目的考试分数最终合成总分时,经常会遇到根据每个因素和科目的重要性,确定它们计入总分的比例,也就是赋予权重的问题。

加权的道理不难理解,但有时却容易被人忽略。例如,有人在研究学生的思维能力时,用一些几何题目测验学生,指标是每题用一个解法做出就给一分,用两个解法做出来就再加一分,给两分,如此类推。然后用每个学生得分多少比较各人的差异。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这些分数是等距的吗?譬如有一个学生对很多题目做不出,但对于某些题目却能用多种方法做出,远远地超过他人,从得分总数看,虽然可能仍低于他人,但你能据此说他思维能力不如别人吗?显然不能。这里的问题就在于每使用一种解题方法,不应该得相同的分数,而是应该考虑加权。但权数是多少?那要根据经验或理论进行分析。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例如,用同一道题目测不同年龄的儿童,其得分不应相同;对难易度不同的几次考试,不应在计算总平均数时,使用相同的权重等等。

由各小组平均数计算总平均数是应用加权平均数的一个特例。在心理与教育研究中,经常会遇到由各个平均数计算总平均数这类问题。如在心理教育分工协作研究的课题中,有时候要将各协作小组的研究数据进行合成,在没有原始分数的情况下,最后总平均数的计算就要使用加权平均数计算方法。此时,可以把各协作小组的平均分数,视为该小组每个个体的分数,而把每个小组的人数,视为权数。根据加权平均数的公式,由各小组的平均数计算总平均数的公式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