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艺术歌曲进入17世纪之后,在创作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阶段的代表人物有哈斯勒(Hans Leo Hassler, 1564—1612),他曾经在意大利学习,对于德国歌曲的抒情化做出了贡献。还有一位阿尔贝特(Heinrich Albert,1604—1651)被公认为“德国民歌歌曲之父”(Volkstumliches Lied),他的历史贡献在于“彻底抛开法国和意大利的影响,反对把意大利歌曲作为创作模板……用典型的德国民间音乐风格为同代德国诗人的作品谱曲”[1]。
到18世纪,也有如舒尔茨(Jonann Abrahan Peter Schutz,1747—1800)、莱夏尔特(Johann Friedirch Reichardt,1752—1814)、采尔特(Carl Friedrich Zelter,1758—1832)等一批作曲家,都以写歌曲而闻名,不过,“Lied这一体裁因羽毛不丰而一直未能登上音乐王国里的‘帕尔纳斯山’”[2]。
德语艺术歌曲的真正发展是在海顿之后,到莫扎特手中,才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德语艺术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