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艺术学原理(第2版)

一、从艺术品到艺术体制

字体:16+-

艺术体制是特定时期存在的关于艺术的各种观念与知识系统,以及艺术品赖以存在的生产、传播、消费、评价的完整的社会机制。从艺术体制(institution of arts)概念去观照艺术,可见艺术品生存于一个动态的社会网络关系场域中,不同的行动者(艺术家、艺术商、批评家、博物馆负责人等)在此携带自己的文化资本进行权力争夺或合作,从而使得艺术成为社会生活需要的一种文化样式。

1.作为观念语境的艺术界

不妨从两个艺术实例开始我们的讨论。其一,20世纪艺术史上最著名的事件莫过于1917年杜尚(Marcel Duchamp,1887—1968)的作品《泉》。这位法国艺术家在一个小便器上写下“R.MUTT 1917”字样,将其命名为《泉》,送到纽约独立艺术家协会展览。这一现成品艺术引起了巨大的讨论和争议。人们不禁要问,一个生活中实用的小便器居然也可以成为艺术品?其二,1983年和1984年,韩东先后写作《有关大雁塔》、《你见过大海》两首诗,“有关大雁塔/我们又能知道些什么/有很多人从远方赶来/为了爬上去……做一做英雄/然后下来”,“你见过大海/你想象过/大海/你想象过大海/然后见到它/就是这样”。如此诗句,使新生代诗人远离了所有的前辈,诗歌不再有“诗意”,诗的语言与日常语言无异。

以上两例都堪称当代艺术的代表。它们都向人们重新提出“何为艺术”的问题。如果日用现成品、日常语句都可以成为艺术或诗,那么艺术/诗的特性在何处?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别又在何处?回答这样的问题,显然不应该从已经成问题的艺术对象本身去寻找答案,而是迫使我们将目光投向艺术品周围的东西,将问题从“什么是艺术”转换到“是什么使某物被看作是艺术”,即从艺术的本质转换到艺术品的资格或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