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兴辞,是指具有调整、畅达个体体验及其理想与现实生存境遇间关系作用的符号表意方式。人们通过创造特定的带有实践意向的符号表意形式,以实现个体体验及其理想与现实生存境遇之间的关系的调整和畅达。在此,修辞是感兴的修辞,感兴是修辞的感兴。艺术兴辞涉及艺术品的符号编码规则,它所造成的兴辞层正是艺术品结构的第二个层面。
1.艺术符号的感兴修辞性
艺术的感兴修辞性,是指艺术具有感物而兴、兴而修辞的特性。首先来看“感兴”,它指人对自身生存境遇的深沉体验与超拔追求。“感兴”暗含了艺术体验的两层状态:感,侧重于个体性心理结构对外界事或物的感知与体验;兴,则侧重于由个体性的内在体验引发个体与自然、他人、群体的情感沟通功效。据考证,兴,繁体字作“興”,古文字学家认为“興”是众人合力举物时发出的声音,意味着某种原始巫术仪式。[25]进而,作为巫术仪式的“興”追求的正是众人合举的那一文字符号“同”。“‘同’就是‘兴’的核心,它的追求目标。人们把‘同’置于‘興’的中心,置于舞的中心,置于舞人们的中心,是为了凸现它。”王一川认为,“兴由‘同’与‘舞’两部分合成,就是在对个体生命的无限欢欣里达到对永恒的大同模式的占有和享受。”[26]“舞”不正是艺术的象征吗?“兴”本身就意味着通过艺术来实现人间大同的理想境界。由感及兴,囊括了“活的体验”与“同的追求”双重内涵。但要将“感兴”所包蕴的**与理性予以“具体化”、“肉身化”[27],则需要考虑“修辞”。
再来看“修辞”,它指人借助艺术媒介将深沉体验与超拔追求编码化、具象化的符号实践。一般认为,修辞应属于文学语言范畴。自古希腊以来,修辞都被视为说话的艺术。到了20世纪,美国修辞学家博克(Kenneth Burke,1897—1995)把修辞定义为“人类主体为着对其他人类主体形成态度或诱发行为而使用语言”。修辞“植根在语言本身的一个基本功能中……即语言被用作一种象征手段,在那些天生就能应答符号的存在中诱发合作”[28]。博克搁置了古典性“说服”意涵,而启用了现代性“认同”意涵去解释修辞。依据“认同”修辞观,我们不妨将“修辞”引进艺术领域。如果说文学是用适当的文学语言(文字)来表述观点沟通认同,那么,艺术则是通过艺术语言(如色彩、线条、肢体、音符、装置等)来传情达意建立认同。在此,“修辞”不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文字符号,其本质实际已扩展为一种“符号实践”的内涵。所谓“符号实践”,是指“人类创造和运用符号以便认识和改造世界与自我的社会过程”[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