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兴象,是指基于兴媒承载而经兴辞生成且富于感兴深蕴的艺术形象构造。在此,形象是感兴的形象,感兴是形象的感兴。当我们穿过兴媒层、兴辞层,便进入了兴象层,这也是艺术品整体的最核心层面。前述的物质载体、符号编码都为塑造感人情思、动人心魄的艺术兴象服务。可以说,艺术兴象决定着艺术品最终的成败。
1.艺术作品的兴象
兴象,是兴中之象,指包含活生生的感兴深蕴的艺术形象。要界定“兴象”观念,不得不涉及普通艺术观念中更常见的“形象”。形象,是对应英文image的现代翻译。中国传统艺术理论中,“形”和“象”是两个单音节词汇,分别指示不同意义。《周易·系辞上》:“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见乃谓之象,是说一件东西在那里,它通过我的眼睛观看所呈现出来的直观映象,叫作“象”;形乃谓之器,则是说形是事物的客观形体、形器。[38]古代多将形、象并列而提,如《周易·系辞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管子·君臣上》:“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文心雕龙·原道》:“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古人称日月星辰为天象,正是因为它们可望而不可触,不能断定它们是否是实体存在,故只能就主观视觉感受而称之为“象”。相对来说,地上的事物可见还可触摸,因而称“形”。“形”和“象”的区别,根本在于是客观属性,还是主观视觉。[39]当中国现代艺术理论开始普遍使用“形象”之后,却逐渐遗忘了“形”和“象”的上述内在差异,发展出诸多衍生术语,如“人物形象”、“银幕形象”、“舞蹈形象”、“音乐形象”,等等。这一现代性术语,以形象对立于理性,提出“形象思维”区别于“理性思维”,以此强调文学艺术在表达意念方面与哲学、科学等其他文化形态的区别。立意虽好,但太过执着于与科学、哲学对照,易流于将文学艺术解释为对外在世界的写实呈现(即“形”),而颠倒了文艺创作与欣赏中“象”之于“形”的根本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