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艺术学原理(第2版)

[本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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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也称艺术作品,它是受艺术体制影响创作生成的一套多层兴辞结构系统。它以艺术兴媒为物质载体,以艺术兴辞为呈现方式,以艺术兴象为核心内容,以艺术兴格为区别特征。艺术品的存在形态包括兴媒层、兴辞层、兴象层、兴格层四个层面。艺术兴媒,指具有表述创作感兴或触发接受感兴等作用的艺术媒介载体。它包含了媒质、媒器、媒体三个层面,具有兴辞调整、兴象生成、兴格展现等作用。艺术兴辞,指具有调达体验及其理想与生存境遇间关系作用的符号实践方式。它由“感兴”和“修辞”构成,前者提供深沉体验与超拔理想,后者提供符号实践具体途径,后者通过适当编码方式将前者予以形式化、具象化。艺术兴辞的编码特征分为:隐兴与转兴,蕴辞与秀辞。艺术兴象,指基于兴媒承载而经兴辞生成且富于感兴深蕴的艺术形象构造。它具有媒辞性、虚拟性、情感性、蕴藉性等特征,并有象征、典型、意境、仿象四种类型。艺术兴格,指基于艺术家内在感兴情性而呈现于艺术品外在体貌特征的艺术风韵格调。整体结构上,它由作者兴性与作品风格两个部分构成;构成方式上,它由兴、风、格三个层次构成。艺术兴格的类型,依据艺术门类不同,可分为文学兴格、绘画兴格、音乐兴格、雕塑兴格、建筑兴格、舞蹈兴格、电影兴格等。艺术兴格对于艺术品、艺术家、艺术欣赏者乃至艺术本身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