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兴论代表了中国人对于艺术创作的独特认识,构成一种深厚的历史传统。孔子最早提出“诗可以兴”的命题。子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又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不过,孔子并没有对“兴”做出明确界定,以致引起后人做过各种各样的猜测和阐释。汉儒大都倾向于以“美刺”解释比兴。魏晋以后,随着“诗缘情”观念的提出,触物起情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相应地,“兴”开始从一种修辞手法发展为一个重要审美范畴。尽管作为“六义”之一的兴的影响仍在,但兴的重心,已不在传达方式而在心物相感了。[11]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提出“起情故兴体以立”,在《诠赋》篇中又指出“睹物兴情”、“情以物兴”等。以“起情”释兴,把兴置放在心物之间加以考察,是刘勰的重要理论贡献。自此,从感物角度解释兴遂成为人们的共识。署名贾岛的《二南密旨》说:“感物曰兴。兴者,情也。谓外感于物,内动于情,情不可遏,故曰兴。”这正点明了感兴的基本意思:它是外感事物、内动情感而又情不可遏的特殊状态的产物。[12]举例说来,“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是唐代诗人岑参在《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中形容边塞异域风光的名句,由此可窥见审美感兴的三大特征。
第一,审美感兴是艺术家发生在瞬间的直觉。岑参心中灵光一闪,沟通了北国飞雪与南国梨花之间的奇异关联。审美感兴就这样翩然而至。陆机说得好:“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刘勰则描述为“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审美感兴是艺术家对于人生某个刹那的永恒直觉。
第二,审美感兴是艺术家对生命理想形象的顿悟。德国美学家席勒早就说过,美在于“活的形象”。离开了生命,不见了形象,审美感兴就无从谈起。岑参的“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的积极进取精神只有依托于“千树万树梨花开”的理想形象才不致堕入玄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