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极为成功的歌剧搭档,詹尼斯与亨德尔对《新约》十分排斥,四大福音书从来都不是他们取材的重点。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在《弥赛亚》中,确实出现了较多悲凉气氛。这是《弥赛亚》在亨德尔那些伟大的英雄主义清唱剧中夺得第一把交椅的重要原因。
亨德尔清唱剧的音乐力量,本质上来自希伯来精神,而不是基督教情操。前者强调的是犹太人的上帝之无所不能、无往不胜、统治天下万国;而后者强调的是受苦受难的十字架上的基督。社会大众独独钟情于《哈里路亚大合唱》,且这种大合唱在壮丽的《以色列人在埃及》,激扬蹈厉的《参孙》中比比皆是。不难理解的是,在旭日东升的大英帝国,亨德尔用英语创作的《弥赛亚》,必须是一曲昂扬的时代精神与豪气万丈的民族意志的颂歌,而不可能是J.S.巴赫那种“来吧,甘美的宁静,请来在我心”的福音精神。事实上,如果被巴赫的宗教康塔塔或拜占庭圣咏深沉诚挚的“哈利路亚”所感染,《弥赛亚》雷霆万钧、高呼万岁的气势,会让我们感到空洞。例如在第一部分叙述古希伯来人对于弥赛亚即救世主的预言及其渴望时,诸如《光荣属于上帝》这样的大合唱及乐团齐奏,音乐极其强劲,但是对今天的听众来说,并不能像女高音咏叹调“他将放牧他的羊群”那样打动人心,即使四声部交替大合唱,也无法掩盖最震撼人心的女高音咏叹调的力量,如擦拭基督遗体钉痕的血迹时唱出的“呵,何等洁净的双足”那令人心碎的冲击力。我一直认为,《哈利路亚》事实上是对乔治二世或英国光荣革命的颂扬,是对现代摩西高举蛇杖,带领英国人民走向崛起的欢呼,而不是献给在十字架上的人子耶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