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隐秘激情:唱出来的爱恨情仇

谁在跨越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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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一周后,我在凯悦饭店采访蕾妮·弗莱明,提到开幕式上唱主题歌的莎拉·布莱特曼,请教她对跨界歌手和跨界现象的看法。蕾妮熟谙外交辞令,她说,这些跨界歌手无需歌剧演员的正规训练,而“我们跟奥运更相似,因为奥运是极限运动,我们是极限歌唱”。她的语气很平缓,但言下之意很清晰:跨界歌手是哗众取宠,我们才是真材实料。

其实,布莱特曼学过声乐,她在《歌剧魅影》中唱到高音E,而她自称最高能唱到高音F。有趣的是,蕾妮·弗莱明在大学读书时,爱唱爵士。大约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她在一次采访中表达了自己的犹豫:我究竟应该像帕瓦罗蒂那样走进大众视野,还是像多明戈那样开拓歌剧净土?如果要当女高音中的帕瓦罗蒂,跨界是一条捷径——跟大牌流行歌星同开演唱会,一场可以卖数万张票,唱片发行量成倍增长。但跨界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带来不可否认的巨大新市场,同时逼迫你放弃歌剧上的新追求。

从目前的情况看,蕾妮似乎选择了多明戈的道路。2014年,蕾妮为美国收视率最高的超级碗橄榄球赛演唱了国歌,大约是她最高的曝光了。事实上,帕瓦罗蒂的道路不是想走就能走通的,一个顶级的美声歌唱家未必能成为一个称职的流行歌手,尽管唱美声的技巧要比唱流行难不知多少倍。三大男高音的演唱会上有多首脍炙人口的通俗歌曲,但三人凑一起,依然不如原唱的魅力,唱法国的《玫瑰人生》,谁能敌得过艾迪丝·皮雅芙呢?

从歌剧到音乐剧

文化是呈金字塔形的,越往高处走,面积越小。西洋歌剧是塔尖的艺术,但即便是西洋歌剧,威尔第、普契尼、莫扎特属于主流,蒙特威尔第、亨德尔、普塞尔就更尖端了。所谓跨界,可以是这个金字塔中任何两个类型的跨越。如果一个人既能唱广东粤剧,又能唱浙江越剧,那也是跨界——横向跨界(也许汪明荃能做到)。但多数情况下,跨界指一个小众的音乐类型扩大到更大众的音乐类型,比如你原先是唱重金属的,现在唱起流行,那就是从上往下跨。在西方音乐图表上,流行是最庞大的群体,好比飞机的巨型螺旋桨,其他类型都可以被它吸过去,融合出新的类型,这些类型最初往往是跨界歌手打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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