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一词,有两种解释:一指电影剧本创作者的泛称;二指电影剧本的创作。编剧有专业编剧和非专业编剧之分。编剧作为电影的一个创作部门,主要负责策划、构思和创作未来电影的基础——剧本,为以后导演的艺术再创作、电影的正式拍摄等提供重要依据。编剧工作完成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未来电影的成败,是整部电影的基石。
编剧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原创剧本。剧作者往往都从感兴趣、有价值的题材入手,根据自己独特的艺术构思深入摸索,然后对自己积累的大量生活素材进行提炼、加工和组织,并融合自身对生活的真切感受和生命的感悟,用准确生动的文字语言描述出来,形成精彩严谨的电影文学剧本。二是改编。剧作家可以充分利用具象生动的影像思维,遵循电影艺术基本的创作规律和特性,将小说、戏剧、散文、报告文学、诗歌乃至新闻报道等其他文学样式,改编成电影剧本。采用改编的方法,可以融会多种文学艺术的优势和特长,也可以极大地丰富电影创作的题材范畴。目前改编,已经成为了世界电影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编,没有固定的模式和方案,改编的形式样貌可以丰富多样,但是改编的原则大体离不开节选式、创造式、浓缩式、取材式四种,节选式指从整部作品中截取相对完整的一个段落进行改编,创造式指从容量大体相近的一类作品中将主题、人物、情节移植过来,浓缩式指将篇幅浩大的作品围绕核心线索进行浓缩,取材式指从某一部作品中得到启发创造出新人物、新情景、新故事进而创作出剧本。
电影文学剧本一般都根据电影鲜明的视听特性进行创作,无论题材选择、情节设置还是人物塑造,往往都具备了极强的视觉造型性、立体的听觉表现力和形象空间的逼真性等特点。电影文学剧本属于文学创作的范畴,它可供阅读,但最终目的却是为了实际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