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研讨影视创作文化,就当然要对以下几个学理概念有基本的规定与把握。
其一,泛义文化的概念与构成,尽管见仁见智,总还要有认知的基准。
在此基础上,则要进一步明确与之相关的概念——
时代文化:即时的时代文化,指社会成员所身处其间的“现在的”社会文化总体状态。
文化的历史趋向:指循历史发展的规律,即时的社会文化“应有的”宏观方向与趋势。
影视文化:即时的影视创作所体现的实际文化状态。
其二,辨析时代文化与文化的历史趋向之间可能的几种关系。
两者关系,可有以下几种——
两者同一:时代文化状态与文化的历史趋势和谐一致。如我国的盛唐时代,纵然是专制的君主体制,但因其适合当时的历史进程,也便成就了世所公认的文化辉煌。如西方古罗马民主时代难能重复的“人类童年时期”的文化繁荣,亦如是。
两相悖反:时代文化与文化的历史趋势相悖。如晚清时期总体的抱残守缺、因循守旧、苟延残喘的封建文化与当时世界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历史大趋势的关系、态势。如纳粹时期德国文化与当时整体世界文化趋势的相悖,亦如是。
两者距离:或者是时代文化相对地滞后于其历史趋势的要求,或者是超前于历史发展的阶段。前者,如我国当代的社会文化状态。后者,如20世纪50年代后期我国特殊时期的文化形势。
其三,影视创作文化在判断时代文化与文化历史趋向种种关系基础上的应有战略与策略。
有了对上面两者关系的清醒认知与把握,作为影视创作者与评论者,也才有了坚实的文化立足点,可以进一步裁判眼下影视文化现状的是非,可以臧否当前影视创作的功过优劣。
简言之:先根据即时文化与文化历史趋势之间的关系、态势,对即时文化作出相应的科学判断。然后,再研讨、分析影视文化对即时文化的展示——是否有益于后者与文化历史趋势关系的和谐或一致,进而对研究对象的影视文化状态作出确切的裁判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