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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喜剧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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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喜剧创作的基础与总体设计

既然喜剧是使人发笑的艺术,那么是否可以说,只要时时处处能让观众发出笑声——或者换一种说法:整个剧本只要塞满了引人发笑的噱头——就是成功的、出色的喜剧作品了?

不少人确是如此认为。于是便用尽心思、绞尽脑汁,堆积众多的可笑场面、编排大量的滑稽表演,力求逗出观众接连不断的笑声。但结果却往往出乎意外:观众并不买账,尽管他们确实不时发出笑声,但对整体剧作并不恭维,乃至摇头、撇嘴,一副不屑状。

原因何在?

就在于编剧只在小处下功夫,而忽略或根本没有想到在大处做文章,没有切实而深刻地奠定喜剧的基础,没有对既定的喜剧作总体性设计。其作品必然止于轻浅平俗的“闹剧”、“滑稽戏”层面,而难能进入真正的艺术喜剧领域。

因此,要想创作出具有艺术档次的喜剧,作为编剧者,必须要严肃认真地对所要表现的某一方面的社会生活作一番“喜剧基础”的研究,进而在此基础上,对既定生活现象作出整体的喜剧性设计。

生活或人生,在某种意义上,其本身就是一部永远演不完的天然喜剧。尤其有趣又可悲的一种现象是:处于其中的大多数角色自己,都缺乏必要的自知之明。于是,在他们自以为清醒明智的人生追求间,便时时处处显出混沌颟顸又盲目偏执的举止言行。而凡越颟顸、越偏执者,其表现也往往更自以为是、更作茧自缠,越缠越紧也就越加严肃认真,于是,也便使旁观者更觉其可笑……自然,这只是喜剧性的一种。但从中我们却应该体味到:真正的喜剧应该是对社会生活深层洞识之中的某种理性解剖、某种极具人文思维的哲学阐释,而绝不是庸俗卑贱的搔痒逗乐、耍贫嘴或装丑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