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心理学)上通称的感觉,是指人脑对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诸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肤觉……之类,这是与生俱来、人所共有的“天然属性”,这种感觉具有直接性品格,是人对世界认识的开端,属于认识的感性阶段,它是一切知识的来源,也是各种复杂心理活动的基础。
而艺术感觉不同于这种“天然感觉”,它是一种审美化的“想象感觉”。艺术家的艺术感觉,总是从某种实际感受出发,在脑海里引起大量的情感记忆、物象涌动,并在“无意识”间作某个范畴内的趋向性演绎……因此,这种感觉总是跟体验、情感、想象、联想、认识、意念、理智、意志、潜意识甚至“无意识”等精神活动糅合、融化在一起,形成一种“知、情、理、意”有机融合的“心理场”、“情感流”。艺术感觉渗透着创作者主体的审美体验、审美情感和审美个性,它主要是“后天的”有意识逐步培养出来的。
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原理对我们理解作家、艺术家的感受形式,有很大帮助。从发生认识论的观点看: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心理结构,这种心理结构是生活、思想、学识、文化艺术修养、创作才智长期积淀的结果。这种心理结构同外来的信号,常常产生同化或顺应的建构关系,在接受某种感觉印象的时候,储存在记忆仓库中大量旧的印象,有时会突然被“激发”起来——异质感觉的引进、新信息的介入,促使原有的意象集群活跃起来。新的信息通过主体感觉的不断介入,与原有的印象集群不断化合,使主体的原有“形象集群模型”获得拓展与更新——这就是主体的“心理印象”与客体的“涌入信息”双向交流、反复回旋、不断融合的过程,这就是艺术感觉的发生与实现的过程。在这基础上,才能出现艺术创作的契机。